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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飞娱传媒广告有限公司(经纪部)
联系人:王先生 先生 (经纪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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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132266659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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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7714498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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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介绍 |
肖像权代言费 商演费 明星祝福语VCR录制
经纪人: 王浩 13226665958 15800030808(微信同号)
(注:我们均与艺人联系,可让客户与明星之间面对面签约,透明公开)
公司承诺:100%明星本人见面签约
使用地区:
中国大陆地区(不包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
使用方式:
肖像照片:
平面广告及媒体:包装、报纸、杂志、灯箱、网站、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、公共汽车车身广告、广告小礼品(非卖品)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。
形象代言:
1.平面广告及媒体:包装、报纸、杂志、灯箱、网站、海报等平面广告物及户外广告、公共汽车车身广告、广告小礼品(非卖品)、宣传单及人型立牌等
2.影视广告及媒体:经由中国大陆境内(台湾、香港、澳门除外)的电视频道(包括有线、无线及卫星频道)和电影、新媒体平台传播的影视广告,且不超过30秒的广告片。该广告片只可剪辑为30秒、10秒、15秒、5秒。影视广告不能以电视购物的形式播放。
推荐方式: 肖像照片
付款方式:
肖像照片:签约当天,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。
形象代言:2次签约当日付全款的50%,第一次工作开始前三日内或合约约定时间内付清另50%。
工作内容说明:
肖像照片:仅提供现成照片,数量一般5-10张不等,企业根据艺人方提供的照片,用于自己的产品宣传。
平面拍摄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6-8小时工作,包括化妆、换造型及用餐时间。
影视拍摄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10-12小时工作,包括化妆、换造型、用餐及录音时间。
商务活动:1个工作天内的连续2小时工作,包括候场时间。
注意事项
(1)、同一个艺人让多家经纪公司去询价,结果会导致艺人坐地起价。
(2)、要找有着很多成功案例数量的经纪公司操作明星代言,毕竟这样的公司具有大量的实践经验,处理临时突发的状况得心应手。
(3)、同一行业同一品类的不同企业,使用同一个演员肖像,不要以为自己不在乎就可以,在消费者面前就会混淆企业的差异性。
(4)、盲目的提供演员姓名,企业不报预算,结果会导致经纪公司做无用功。
(5)、选好代言人,在执行前一定要让中介公司制定好系统的方案并双方确认。
(6)、现场执行,经纪公司和企业方能够主事的人员必须在场,针对创意、程序或许会有改动。
(7)、量体裁衣,寻找匹配的形象代言人和宣传载体,以免得不偿失
(8)、做好推广的心理准备,既然投入了就得借助各种场合、各个载体进行积极的宣传。
只有你想不到的艺人 没有我们找不到的艺人 广告代言 明星见面签约
我们合作港台-大陆各类明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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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营产品或服务:
明星代言,明星演出,翻包视频,明星肖像权, |
企业经济性质:
个体工商户 |
经营模式:
服务型 |
员工人数:
5-10人 |
公司注册地:
广州 |
主营行业:
广告发布 |
主营市场:
大陆, |
主要经营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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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金:
人民币 50 万元 - 100 万元 |
法人代表/负责人:
何培青 |
成立时间:
2000 |
经营品牌:
明星代言 |
管理认证体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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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提供OEM服务:
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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